【圆明网】内蒙古赤峰林西县法轮功学员陈翼飞女士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给婆婆送饭时被警察绑架、构陷,十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开庭,律师与陈翼飞的丈夫依法为她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庭没有宣判。
陈翼飞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孝敬公婆。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晚在给八十三岁且有精神病的婆婆送饭途中,被克什克腾旗(克旗)及林西县警察绑架。随后,警察到她的家中骗十二岁的女儿打开家门,不顾九十岁的公公怕惊吓,在家中翻箱倒柜,狂搜乱抢,把许多私人物品掠走。之后,警察又到陈翼飞女儿的学校,把一大堆文字材料让十二岁的孩子签字、按手印,让老师帮着欺骗孩子,说必须签字按手印,孩子不懂,也不敢反抗。(这种利用未成年的孩子制造“证据”是违法的,所谓的“证据”也没有法律效力。)
陈翼飞被非法关押到现在已有八个多月。期间家属多次找主办构陷陈翼飞案的国保大队长王飞,并向其提交《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陈翼飞申请》,从法律角度阐明修炼法轮功不违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在犯罪。办案人员身为法律工作者,应对国家法律很熟悉,明知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没有一项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持有法轮功真相材料违法,所谓法轮功是某教是江泽民个人接受法国记者时所言,不是迫害法轮功的法律依据。可办案人员还是对陈翼飞启动了法律审判程序。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家属第五次找主办人王飞,王飞说:我们已把陈翼飞案于六月七日移交给检察院了,不归我们管了。家属问王飞检察院怎么没通知我们呢?王飞讲那是检察院的事。
家属马上去检察院,找到批捕科主承办人杨清华,向杨提交了无罪释放申请与十多种文字材料,并讲修炼法轮功合法。杨清华讲是上边督办的。问是上边那个单位,督办人是谁?杨就不往下说了。家属表示回去就找律师会见当事人。
六月二十七日,律师会见当事人陈翼飞。家属向主办人杨清华提五点意见,主办人讲你们送的相关材料都看了,提出的意见也参考。律师向检察院递交了不起诉意见。到了七月九日,家属再次去检察院找主办人杨清华问情况,杨清华口头给家属讲,已退回公安局,不起诉。
据悉,检察院曾两次退卷,克什克腾旗公安局十月三日第三次把构陷案移送检察院,克旗检察院于十一月二日将陈翼飞构陷到克旗法院。
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半,克什克腾旗法院伙同检察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陈翼飞开庭,这些人明知陈翼飞无罪,还“认认真真”走过场。律师与陈翼飞的丈夫为陈翼飞作了无罪辩护。当庭没有宣判。
陈翼飞女士的被绑架、构陷与审判过程,折射了中共无人性、践踏良知、践踏人权、残害无辜百姓的邪恶本性。
中国《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任何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善良的法轮功民众的行为都是违宪违法的。人不治天治,所有参与迫害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周永康、薄熙来等的恶报,及在全国各地包括赤峰等每天都有人在遭恶报(比如赤峰杨春悦父子、张英及近来得癌症的元宝山区国保大队长刘为民等几十人的生命代价),都是迫害好人的下场。希望还在参与迫害的人员,赶快悬崖勒马,不要伤天害理,害人必害己。
赤峰市政法委
毕兆东 (专管迫害法轮功):18604760596
克什克腾旗公安局
局长图门白音:04765231101、13946605078
国保大队大队长王飞:04765231123、15849968077
国保大队教导员朝格图:15847620350
国保大队警察巴更:13947650884
国保大队警察张鸿智:04765231123
克什克腾旗检察院
批捕诉讼科长杨清华:18546729202、04765232623
批捕诉讼科成员张金龙:18547629055
克什克腾旗法院
院长刘靖魁:232396、13304763611
刑事庭:
臧瑞清:13634763820、5222834
康闻韬:13848872112
沙沫:15847387211、5233863
游越:18847627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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